當前位置:首頁 >產(chǎn)品中心>防污染設備>油水分離器>新型油污水處理裝置CCS認證|15ppm艙底油水分離器廠家
簡要描述:15ppm艙底油水分離器的技術條件被認為適用于含油性的機器所在艙底水燃油艙的壓載水使用.要求能對船上可攜載的各種油都有效,包括密度*的油或乳化液形式出現(xiàn)的混合物,以及可能會使艙底水乳化的清潔工作所用的清潔劑,乳化劑,溶劑或表面活性劑
詳細介紹
15ppm船用油污水處理裝置|船用機艙艙底油污水處理裝置|船用油污水處理設備 船用油水分離裝置產(chǎn)品標準:GB/T4795-1999《船用艙底油污水分離裝置》 符合海事組織公約IMO MEPC.107(49)決議《船舶機器處所艙底水防污染設備指南和技術條件》的規(guī)定 船用艙底油水處理裝置排放標準:≤15PPM(小于15ppm) |
YWC型15ppm船用油污水處理裝置是依據(jù)中國船級社技術處2004《通函》011號總第112號關于執(zhí)行IMO.MEPC.107(49)決議-《修訂的船舶機器處所艙底水防污染設備指南和技術條件》的通知要求研制生產(chǎn)的產(chǎn)品。該產(chǎn)品屬于海洋環(huán)境保護技術,可對船舶上的各種燃料油、密度*的殘余渣油以及由氧化鐵、表面活性劑等配置的乳化液混合物進行有效處理.
YWC系列15ppm船用油污水處理裝置根據(jù)IMO MEPC.107(49)決議的規(guī)定設計制造。該裝置用于各類船舶的艙底水處理使其達到IMO MEPC.107(49)決議所規(guī)定的排放標準后排出舷外。
該系列裝置結構緊湊、本裝置體積小,重量輕,結構緊湊, 處理能力強、性能可靠,操作、維護方便等特點。經(jīng)本裝置處理后的排放水*符合海事協(xié)會(IMO)MEPC.107(49)決議的有關規(guī)定。
該系列油污水處理裝置品種齊全,共計十個規(guī)格型號,zui小的YWC-0.25(z)可以配置于1000噸以下的船舶,zui大的YWC-5型可以配置于30萬噸以上的大型船舶.所有操作及裝置均已通過中國船級社的認證,具體型號如下:YWC-0.25(z),YWC-0.5(z),YWC-0.5,YWC-1.0,YWC-1.5,YWC-2.0,YWC-2.5,YWC-3,YWC-4,YWC-5.根據(jù)用戶的需要,我們可設計生產(chǎn)特殊要求的油水分離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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